您所在的位置: 新疆婚姻家事诉讼律师董阳一 >法律知识 >子女抚养
董阳一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2003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2007年考取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2008年考取催眠保健咨询顾问2016年考取高级合同管理师2017年参加中华律师协会“一带一路”驻场律师高级研修班2... 详细>>
律师姓名:董阳一律师
手机号码:13999008345
邮箱地址:39398585@qq.com
执业证号:16528201311613554
执业律所:新疆腾格斯(库尔勒)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塔指西路11号天云大厦1幢1单元301号律师一室
1、子女还没有满两周岁。2、女方因为各种原因不再具有生育能力。3、子女跟随女方生活的时间比较长,突然改变其生活环境会对子女日后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4、女方没有其他子女,而男方却有其他子女。5、子女年龄已满8周岁,自己主动要求跟随女方生活的。
一、子女抚养权判给女方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离婚时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二、母亲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离婚时,女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九个方面准备证据: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八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实践中,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未成年子女跟随母亲一方的情形其实很多,但归根到底一句话,还是因为母亲的抚养对子女日后的健康、成长有利,那么才有更大的可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而女方在离婚争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也要能够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才有利于自己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